我校召开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培训会

时间:2014-06-05  作者:学生处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黑高工委联字[2012]37号)以及《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黑教学[2009]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准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颁布),按照我校2014年学生工作计划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专业化水平,丰富心理健康知识,特别是对大学生精神疾病识别与心理危机问题的处理等工作的了解,有效开展大学生精神疾病的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学工部(处)于6月4日下午在我校办公楼报告大厅召开了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邀请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哈尔滨市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赵菊丛教授做关于 “大学生常见精神疾病的识别与处理”以及“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的处理与精神卫生法解读”专题讲座。学生处、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院、嵩山校区等全体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以及部分学生干部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会议由学生处张元洪副处长主持。在讲座中,赵菊丛教授从高校心理危机事件的案例与处理入手,详细介绍了大学生中常见精神疾病的类型与表现,高校中需要高度关注的学生类型,以及怎样帮助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和因精神疾病休学返校的学生,赵教授还对精神卫生法中与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本次培训会有助于提高我校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对大学生精神疾病的识别和预防意识,为我校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如何应对患有精神疾病学生的危机处理提供了专业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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